基本医疗保险篇
发布时间:2020-05-11    
     参保人员足额交费后的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中断缴费在1年以内的,缴清欠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1年的,交清欠费之日起满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个月后享受大额医疗补助待遇。不能交清欠费的,自再次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2个月后享受大额医疗补助待遇。
     一、住院报销:
     1、住院实行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费用按比例报销原则。

铜川市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2、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的保险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次年为保险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缴费期缴费,再参保时应按照补缴时省政府批准的筹资标准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且不得享受补缴期间的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即随母在当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必进行缴费,下一个保险年度需参保缴费。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8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5%;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住院特殊材料报销办法 
     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医用材料时,提前征得参保人同意,优先提供优质价廉的特殊医用材料,并签订高值耗材审批表

     3、外伤患者报销管理方法 
    (1)在接诊时按照参保人员分类,有三方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2)确认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患者,及时填写《外伤患者登记表》
     二、 大额医疗补助
     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超过最高支付限额(13万元)以后,其年度累计医疗费中符合规定部分可由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按92%的比例予以补助。
     三、“人血白蛋白”使用及报销。
     参保患者因患肝、肾功能衰竭及恶性肿瘤晚期需要使用“人血白蛋白”,可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结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四、紧急抢救用血使用及报销
     重大手术、重症疾病及抢救时需要使用血液制品(包括血浆)的, 其血液制品总量在3u以内费用统筹基金报销60%,个人负担40%;3u以上的血液制品费用,由个人全部负担。 

异地就医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二、异地患者住院需在参保地备案登记后,方可在备案医院登记住院,省外患者需持社保卡。
     三、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政策结算,只交纳个人负担的部分,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四、就医地经办机构发现异地就医人员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应暂停其直接结算,同时上报省级经办机构协调参保地经办机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生育保险篇
     一、生育津贴如何申报? 
  答:申领生育津贴的时限:女职工产假期满或上班30日内。 
  所需资料:1、铜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3、社保卡及复印件;4、用人单位(享受待遇本人)户名、开户行及银行帐号;5、孕前检查证明(有的提供)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参保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二、生育陪护津贴如何申报? 
  答:所需资料:1、《铜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社保卡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4、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5、用人单位(享受待遇本人)户名、开户行及银行帐号;6、异地居住证明(有的提供)。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参保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生育陪护津贴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三、生育保险能够享受哪些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陪护)津贴,含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实行引产、人工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 
  产前检查项目:产前检查(16次),B超(3次),化验血常规(1次)肝功五项、肾功、凝血四项(1次),唐氏神经管监测(1次)。 
  参保人员怀孕后,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登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住院分娩期间、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铜川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的,均纳入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即时结算。  
  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四、 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限是多久? 
     答:参保单位首次参保3个月内有女职工生育的,生育费由生育基金支付;3个月以上6个月内有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的60%、生育费由生育基金支付;7个月至9个月内有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生育费、50%的生育津贴由生育基金支付。其余差额部分及其它待遇由用人单位补足。未参保期间女职工生育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上述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篇
  一、工伤保险职工工伤事故如何登记备案? 
  答:所需资料:《铜川市工伤事故备案表》电子版。 
  办理流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需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方式及时向所属经办机构备案,并报送《工伤事故备案表》电子版。 
  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如何申报? 
  答:支付范围和标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所需资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2、诊断证明 ;3、住院病历复印件;4、医疗费用清单;5、门诊病历、处方及检查报告单;6、特殊材料购置发票复印件;7、财政监印发票;8、身份证复印件;9、单位或康复机构户名、开户行及银行帐号;10、异地就医(康复)需提供《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11、旧伤复发需提供《旧伤复发申请表》;12、转诊转院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13、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首次),康复申报材料为2、3、4、9项。 
  办理流程:参保单位或康复机构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将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申报? 
  答:支付范围和标准: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所需资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2、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职工工伤前12个月工资表;6、单位(享受待遇本人)户名、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五、伤残津贴如何申报? 
  答:支付范围和标准: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所需资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2、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首次申报提供);3、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首次申报提供);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首次申报提供);5、职工工伤前12个月工资表(首次申报提供);6、单位(享受待遇本人)户名、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伤残津贴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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