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检查 保证消防安全
发布时间:2017-05-09    作者:办公室

      4月27日下午,省消防总队消防安全督查组我院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安全出口要装有应急照明灯”、“安全标示要摆放在明显位置”、“消防栓等设施必须完好无损”、“微型消防站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技能”、“中控室专职人员必须熟练操作”,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董国祥等督查组一行在市政府副秘书长井保辉、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魏朝阳、政委方斌等领导陪同下,先后走进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及地下室、微型消防站、中控室等地,实地检查消防设施、安全标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督察组主要检查了各区域消防标识是否清晰醒目,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微型消防站的设置和功能,医务人员对消防常识的掌握和对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于个别员工消防知识欠缺、消防通道堆放有杂物等进行了批评,要求限期改进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确保医院消防安全。4月以来,根据市卫计局和新区消防大队的部署,我院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同时院科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各科承诺,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保证不违规留宿人员,不在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还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三懂三会”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按照要求,我院分别于4月26日、28日两次前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应急人员疏散培训和演练,新区消防大队领导和专家对我院员工进行了消防知识的专题培训,从一懂三会和四个能力到发生火灾后的自防、自救、逃生技能,并按种类、功能、用途介绍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详细的讲解了消防的各方面知识;随后在后院进行了灭火和火灾应急人员疏散的演练,有效地提高了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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