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9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2025年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及互认项目名单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5〕29号)文件要求,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通过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计83项,现对我院临床检验互认项目公示如下:

一、互认项目

二、互认原则       

“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接诊医师对外院检验结果的认可必须以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对患者提供的标有“陕HR”互认标识的检验单予以认可,不得重复检查,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费用。

三、不受互认限制的情形    

根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况,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一)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二)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三)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四)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五)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六)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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